我市哪些人可以參加生育保險?可享受的待遇又包括哪些?女職工生育產假是多少天……近期,重慶醫保局收到了很多有關生育保險的咨詢。昨日,對于大家關心的生育保險相關問題,重慶市醫保局做了權威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否需要單獨參保、單獨繳費?個人需要繳費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個人不需要繳費;2017年我市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并實施后,生育保險費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統一征繳。
二、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后,應該如何享受待遇?可以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
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后,在我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方面的費用是可以在醫院聯網結算報銷的,生育津貼出院后到參保當地提交申請即可。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貼、生育及其并發癥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國家及市政府規定列入生育保險基金開支的其他費用。
三、參加了重慶市的城鄉居民醫保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
1.門診產前檢查報銷100元。以醫院上傳的其懷孕首次檢查時間為起始時間,8個月為一個周期,在此期間發生的檢查費用超過限額的按限額補助,不足的按實際發生額補助,其費用不受藥品目錄和診療目錄限制。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孕產婦住院順產分娩定額報銷400元。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具備剖宮產指征的孕產婦,在執行單病種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剖宮產,按照《重慶市醫療保險單病種結算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4〕167號)規定實行單病種定額結算;在未執行單病種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剖宮產按普通住院結算,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補足。
四、如果工作單位變更,如何接續生育保險?
根據規定,原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變更工作時,新單位在3個月內為其接續參保繳費的,其原單位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超過3個月的,其原實際繳費年限不再累計計算,并按新參保單位職工的有關規定需要重新連續繳滿6個月生育保險費后,才能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五、我市女職工生育產假是多少天?
根據相關規定,我市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增加產假三十日,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生育產假為128天。同時,在前述128天生育產假基礎上,對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剖宮產)增加產假15天。另外,女職工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引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天,其中患宮外孕的,產假為30天。
六、我市生育生活津貼標準是多少?
按照規定,參保單位女職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終止妊娠的,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按政策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生育生活津貼=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按生育保險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如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總額與本人工資待遇總額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生育津貼的發放由以前的事后統一報銷改為按月發放。
七、申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向醫療保障部門申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主要需提供以下資料:1.產前檢查費用收據;2.住院費用收據;3.診斷書(剖宮產或順產的證明)。
八、出院時醫院出具的資料遺失后可以報銷生育保險待遇嗎?如何辦理?
資料遺失,按照規定補齊相關資料后,可以報銷相關生育保險待遇。若出院時資料遺失需到醫院去補辦相關手續,補辦的相關手續需要醫院加蓋鮮章,補辦齊后再進行報銷。
九、在市外國內生育后或產檢后,如何報銷生育保險費?是否需要先報備?
在市外國內生育或產檢不需要報備,生育完后帶上所有資料到參保地進行手工報銷。
十、在國外生育后或產檢后,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如何領取待遇?
參保職工在國(境)外生育的,可以按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待遇,不享受生育(包括并發癥)醫療費用和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待遇。帶上相關資料到參保當地醫療保障部門提交領取生育生活津貼資料。
十一、參加我市生育保險的外籍及港澳臺職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險待遇?
外籍及港澳臺職工參保后最多可享受2次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不享受晚育獎勵津貼和計劃生育相關的待遇。
十二、生育婦女沒有參加生育保險,但其配偶參加了生育保險,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按照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按照我市生育保險現行政策,參保男職工可以報銷參保人本人符合規定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主要包括按計劃生育規定實施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并不包括報銷其配偶的生育費用。
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