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屋安裝攝像頭,會侵犯鄰居隱私權嗎?
如今,不少家庭傾向于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當攝像范圍延伸至鄰居的日常出入區域時,是否會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
王某與張某系同村村民,兩人房屋相鄰且房屋間約有50公分的過道。王某的房屋一直由其本人及家人居住,而張某的房屋系新建房屋,暫未居住。張某在其新建房屋后外墻上安裝一槍式攝像頭,能夠拍攝到王某家中庭院(含廚房)、客廳、二樓廁所、過道空間情況,相關攝像畫面可隨時在手機上查看。
王某認為自己的隱私權受到侵害,因而訴至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要求張某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拆除房屋后墻上的攝像頭。
法院經審理認為,自然人享有隱私權,并受法律的保護。本案查明,張某在其房屋后墻上安裝的攝像頭可隨時記錄王某及家人的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來訪來客等屬于王某個人隱私范疇的情況,并自行拍攝和存儲。張某的行為侵害了王某及家人的合法權益,亦對其正常生活產生影響,應承擔相應責任。遂判令張某停止侵權,并拆除其安裝在房屋后墻上的攝像頭。因本案中未有證據表明張某將攝像頭拍攝的視頻、圖片進行流傳或損害,故對王某要求賠禮道歉的訴請未予支持。
法官說法:
尊重和保護他人隱私不僅是私人安寧生活的起點,也是鄰里和諧相處的基石。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鄰里關系。相鄰關系一方當事人安裝攝像頭不應侵害對方的合法權利,如確有必要安裝監控設備,應避免攝錄范圍超出合理范疇,安裝前積極與相鄰方溝通,征得對方同意,避免產生矛盾,齊心共筑睦鄰友好的生活環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的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活動;(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李星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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