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申請 中型企業存量留抵退稅“紅包”即將到賬
4月2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下稱《公告》),將此前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申請存量留抵退稅時間從7月提前至5月,并在納稅人自愿申請基礎上,于今年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符合條件的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加速釋放政策紅利,幫助市場主體盡早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此前,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對不同規模的企業申請存量留抵退稅,有不同的時間安排。其中,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制造業等六大行業中型企業、制造業等六大行業大型企業,分別在今年4月、5月、7月、10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提前退還符合條件的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體現了國家宏觀政策的靈活性、精準性,切實緩解企業資金困難。”重慶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副處長包剛表示,《公告》還提出加快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積極落實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分別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政策。
據悉,《公告》提到的中型企業是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對于以上兩個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以及文件所列行業但未采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標準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六大行業分別是指“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制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申請留抵退稅時間提前,但申請條件、流程不變。”包剛介紹,重慶稅務部門將加強宣傳輔導,優化退稅服務,提高人機結合審核效率,嚴密防范退稅風險,全力確保留抵退稅政策在重慶落地落細。(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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